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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工业职业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章程(5月15日)

日期:2020-05-15        点击数:

第一章 总则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一、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工业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二、山东工业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三、山东工业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一、学院全称:山东工业职业学院,学院代码:13318

二、学院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淄博高新区张北路69号)

三、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专科(高职);公办普通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四、学院历史沿革:学院的前身是创建于1959年的张店有色金属工业学校,先后更名为山东省有色金属学校、山东冶金工业学校、山东省工业学校。20035月,在国家级重点中专山东省工业学校和山东冶金职工大学的基础上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为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五、基本条件

学院坐落于国家战略经济区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与山东省会城市群经济圈交汇处的中国陶瓷名城、新材料名都淄博市,占地面积1000余亩,建筑面积38万平方米,图书80万册。现有在校生12000余人,教职工659人,专任教师516人,其中正、副教授190人,双师型教师331人。拥有9个国家、省级职业技能鉴定机构,144个校内实验实训教学场所和131个校外实训基地,教学仪器设备总值近2亿元。设有校史馆、安全教育体验馆、心理健康中心、创新创业实训中心、冶金材料博物馆、艺术创意中心、驾考中心等。

六、办学特色

学院设冶金与汽车工程系、机电工程系、电气工程系、建筑与信息工程系、工商管理系和基础教育与艺术系,开设专业45个;围绕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工程,聚焦高端装备、智能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工业机器人和新能源汽车。按照做精做特绿色钢铁生产类专业群,做优、做强高端装备、智能制造关联类特色群,带动发展现代服务类专业群的建设思路,形成了紧密对接工业产业链、创新链,以智能制造、高端装备制造类专业群为优势,以新一代信息技术和现代商贸物流类专业群为支撑,相互关联、层次分明的专业布局特色,优化专业布局,打造专业特色,提升学生就业竞争力,有力服务于行业和山东省经济发展。

七、专业建设

依据学院十三五专业建设规划,目前已设有45个高职专业,其中拥有国家级骨干专业3个,中央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2个、国家级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3个、山东省企校共建紧缺工科专业2个、中高贯通三二联读专业5个、专本贯通“3+2”培养专业1个、山东省省级示范专业1个、省级特色专业6个、省级品牌专业群2个、省级高水平专业群1个、省技能型特色名校重点建设专业9个、省优质高职院校重点建设一流专业群5个。教育部首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教师教学创新团队,黑色冶金技术专业教学团队获得省级黄大年式教学团队称号。

八、科研成果

近年来不断加大科研开发,教科研成果亮点纷呈,荣获国家级、省部级教科研奖156项,其中《基于技艺技能传承的洁净钢冶炼专门人才培养创新与实践》教学成果获评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仅2019年,学院教科研获奖10项,完成省高等学校科研计划结题15项,获批市级以上教科研课题立项28项,其中山东省教改课题10项,资助经费18.5万元;淄博市校城融合项目7项,资助经费190万元;山东省社科规划项目2项,资助经费2万元;山东省社科规划专项1项,资助1万元。发表科研论文266篇,获授权专利91项,编写出版教材19部。获批山东省职业教育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3个,省级名师工作室2个,市级名师工作室4个,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16门,省级精品课程(群)18门,省级教学团队6个,获批第三批省校企一体化合作办学示范院校。

九、交流合作

学院紧紧围绕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目标,高度重视学生职业技能的培养,组织千余名学生参加国家、省、市级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三年来获得各类奖项254个。学院对标高职院校双高建设对国际化的要求,加大师生的国际交流力度,与泰国博仁大学共建了国际教育交流与合作基地,与泰国格乐大学、巴基斯坦无限工程学院等7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高校签订合作协议,首批15名学生到泰国博仁大学研学,国际合作踏上新起点。

十、取得荣誉

学院是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国家数字化校园建设单位、国家钢铁行业培训示范基地、全国高职高专院校科研工作先进单位、全国冶金行业校企合作示范学院、山东省优质高职校建设工程立项建设单位、山东省首批技能型特色名校、山东省骨干示范性职教集团、山东省“3+2”对口贯通培养试点高职院校、山东省高职单独招生试点院校、山东省高等学校德育工作及校园文明建设双优高校、山东钢铁集团人才培养基地、山东省校企一体化合作办学示范院校。

十一、就业情况

学院以实现优质就业为导向,坚持产教融合,深化校企一体化办学,就业质量和就业率保持较高水平。与山钢集团、京东集团、海尔集团、海信集团、吉利汽车、中国重汽等一批中外合资企业达成长期供需意向。近几年来毕业生供不应求,就业率在98%以上,遍布环渤海经济圈、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

第三章 组织机构

一、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的政策和计划,讨论决定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二、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三、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系列工作。凡有直系亲属当年报考者不得参加招生考核录取工作。

四、加强招生考核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实施“阳光工程

五、学院纪检对单独招生、综合评价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33—8407067

第四章 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为2300人,其中单独招生计划945人(含退役军人计划45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1355人。分专业招生计划为指导性计划,实际录取按各类别、专业实际报名考试、考试成绩合格人数进行调整,招生总计划未完成的部分,将其转入统招计划。单独招生、综合评价的各专业分类招生人数如下表:


第五章 报考条件与考试安排、录取规则

 

一、报考条件

考生报考我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须通过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其中单独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往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含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开展。

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开展。

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类考生报名条件按照省教育厅相关要求进行。

二、报考要求

(一)思想政治品德和体检要求,均按照《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退役士兵报考单独招生,按照省教育厅相关要求进行。

(二)各专业招收男女生的比例没有限制。我院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

(三)兼报春季高考与夏季高考的考生在报考我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时,只能选择一个考生类别报考,不可重复报考。

(四)免试录取规定: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已通过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的,均可向我院提出录取申请。申请免试的考生须于525日前到我院招生办公室报名并提交免试申请表及有关获奖证书及各类资格证书、聘用合同证明等材料,所报专业类别应与获奖的专业相近。经我院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办理录取手续,考生直接进入录取试点院校对应专业学习。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 1 所试点院校。

三、考试报名及相关安排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2020521-24日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登录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报名,(网址:http://wsbm.sdzk.cn/gzdz/)。

考生可登录我院招生网站山东工业职业学院 (http//www.sdivc.edu.cn)随时了解有关招生政策及注意事项,缴纳报考费。报考费为100元(参照鲁价费函〔201695号文件规定标准)。不接受现场报名、缴费。申请免试录取的考生也要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时按要求准确输入个人报考信息,因考生操作失误造成报名不成功的,由考生本人负责。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1所院校。报名缴费结束后不允许再更改院校志愿及报考专业,报考费概不退还。

退役军人考生报考单独招生,为便于安排教学,仅限报考如下专业。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电气自动化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黑色冶金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会计。

3.网上公示审核通过考生名单:报名缴费结束后,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学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在我院招生网站公示。

(二)考试时间、方式、准备工作

1.考试时间:202061-3

2.考试方式:网上考试。

3.考前准备:考生应选择独立安静房间独自参加网上测试。整个测试期间,房间必须保持安静明亮,不逆光,房间内不得有其他人,也不允许出现其他声音,不得接受他人或机构以任何方式助考。考生提前测试设备和网络,需保证设备使用正常,网络连接正常(农村和贫困地区等网络条件不足或不具备智能终端的考生可向招生高校提出申请,由高校协调生源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为考生免费提供考试条件保障)。用于网上测试设备:两部手机或者1台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一部手机。

4.模拟测试:2020530日,该测试不计入成绩,主要让考生熟悉系统操作,发现、校正考试中的问题。

5.考试系统具体使用方法请查看山东工业职业学院 (http//www.sdivc.edu.cn)随时了解有关事项。

四、命题、考试与评分

(一)命题:考试试题及评分标准,按有关规定组织专家命制。

(二)考试:采取网上考试(测试)的方式。

(三)评分:依据《山东工业职业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考核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办法和程序评定,学院纪检部门对考核、评分全过程实施监控监督,确保考核、评分工作的公平、公正。

五、考试科目、考试时间

(一)单独招生考试科目:考生成绩由两部分组成:一是语文、数学测试(网上考试),总分300分;二是职业适应性测试(网上考试),总分200分。

(二)综合评价考试科目:考生成绩由两部分组成:一是根据省教育厅提供的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情况赋分,总分300分;二是网上测试科目:职业适应性测试(网上考试),总分200分。

(三)考试时间:61—3日。

六、录取规则

(一)录取原则:实行由学校负责的体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计划数 11 的比例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报考人数少的专业,从相近专业中在服从调剂的考生中做适当调整。

退役军人单独招生计划单列,单独排序录取。

(二)确定预录名单:录取组根据考生的录取成绩及考生身体状况提出预录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三)公示预录名单:在规定时间内由我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领导小组将预录考生名单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

(四)依据省教育厅文件规定,已被我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再参加2020年春季、夏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考生需按要求签订承诺书。

(五)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一般不再调整专业。

第六章 收费退费与奖助政策

一、收费标准

普通高职学费的收取,执行山东省物价局统一的收费标准:普通类专业5000/年;校企合作订单班8800/年。说明:2020年起实行学分制收费,标准按照省发改委、财政厅批复执行。

二、退费:

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 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资助特困生政策:

(一)贯彻国家普通高校有关的奖励政策,设立国家奖学、省政府奖学金、院长奖学金、助学金、扬帆工程补助以及山钢、海信、恒业等企业奖学金,对家庭困难、学习刻苦的学生进行重点奖励。

(二)办理贫困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三)设立特困生救助基金,对特困生学费实行全部或部分减免制度。

(四)设立若干勤工俭学岗位,对家庭困难的同学提供资助,覆盖面达 45%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一、单独招生、综合评价录取新生名单于规定时间内在学院招生网予以公布。秋季入学后,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入学资格复查。

二、对复查中发现的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上级主管部门,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毕业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山东工业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 其 它

一、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类考生教学安排

录取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群体实施分类教学,在标准不降的前提下,单独编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行弹性学习时间和多元教学模式。

二、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工业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三、如对单独招生、综合评价存在异议,可来招生办公室或纪检部门进行申诉;也可致电 0533—84070778407067 申诉。

四、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五、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单招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5338407001(传真)、84070078407077

学院网址:http://www.sdivc.edu.cn

学院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淄博高新区张北路 69 号)

 

 

电话:0533 - 8407007 / 邮编:256414

传真:0533 - 8407001 /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张北路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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